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科研水平,促进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决定奖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为此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奖励的种类
1
.抚顺石油学院科技进步奖;2
.各级政府科技奖励的重复奖;3
.专利成果奖;4
.指定奖额的获奖项目;5
.抚顺石油学院科技著作奖;6
.抚顺石油学院科技论文奖。奖励的等级与奖金标准
1
.抚顺石油学院科技进步奖: 奖励等级 荣誉证书 奖金标准 特等 获奖证书 2,500元 一等 获奖证书 2,000元 二等 获奖证书 1,500元 三等 获奖证书 1,000元2
.各级政府科技奖励的重复奖对各级政府的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等奖项实行重复奖励。
重复奖励额度的计算方法为:上级奖励额×
P×Q其中:
P为名头系数,Q为等级系数。P名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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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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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为主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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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为辅的第一完成者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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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为辅的非第一完成者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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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我院名头 |
10% |
Q
等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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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国家级 |
省部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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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等 |
15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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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等 |
100%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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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等 |
7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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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等 |
5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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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等 |
25% |
10% |
3
.专利成果奖: 奖励等级 奖金标准 特等 2,500元 一等 2,000元 二等 1,500元 三等 1,000元 对于与外单位合作获奖的项目,按名头系数(P)折算后发放。4
.指定奖额的获奖项目 本项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不再予以重复奖励)。对于与外单位合作获奖的项目,按名头系数(P)折算后发放。5
.抚顺石油学院科技著作奖 奖励等级 荣誉证书 奖金标准 特等 获奖证书 2,500元 一等 获奖证书 2,000元 二等 获奖证书 1,500元 三等 获奖证书 1,000元 对于有多个作者的著作,按名头系数(P)折算后发放,我院资助出版的著作其奖金为上述标准的50%。6
.抚顺石油学院科技论文奖 奖励级别 荣誉证书 奖金标准 特等 获奖证书 100元 一等 获奖证书 80元 二等 获奖证书 50元 对于有多个作者的论文,按我院第一作者(通讯联络人)发放。评奖细则
1
.抚顺石油学院科技进步奖评奖范围是已通过技术鉴定尚没有获得市级(含省厅级)以上奖励的科技项目(以技术鉴定证书上记载的鉴定日期为准)。
评奖标准如下:
特等:鉴定结论(省部级以上鉴定)为国际水平或新增利税
400万元/年以上;一等:鉴定结论(省部级以上鉴定)为国内首创或新增利税
200万元/年以上;二等:鉴定结论(省部级以上鉴定)为国内先进或新增利税
100万元/年以上;三等:鉴定结论为其他或新增利税
50万元/年以上。2
.各级政府科技奖励的重复奖 办理重复奖励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3
.专利成果奖 申请专利成果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评定奖级的标准如下:
特等:获得批准的国外发明专利; 一等:获得批准的国外其他专利; 二等:获得批准的国内发明专利; 三等:获得批准的国内其他专利。4
.指定奖额的获奖项目 以上级批文为准(但不重复奖励)。5
.抚顺石油学院科技著作奖; 申请抚顺石油学院科技著作奖的科技著作,必须是由正式出版社出版的科技著作(必须有统一书号)。按照著作上记载的出版时间及我院人员完成的字数为依据,评奖标准如下: 特等:国外出版的150万字符以上的科技著作; 一等:国内出版的 60万字以上并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科技著作; 二等:国内出版的 40万字以上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科技著作; 三等:国内出版的 20 万字以上并在全国有影响的科技著作。6
.抚顺石油学院科技论文奖 申请抚顺石油学院科技论文奖的科技论文,必须是在公开刊物(必须有统一书号或统一刊号)上发表的科技论文。按照刊物上记载的出版时间及我院人员为依据,评定标准如下:特等:被“
SCI”、“EI”、“ISTP”、“SSCI”和“ISSHP”收录的论文; 一等:在国内一级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国内外全球定期召开的国际会议收录论文集的论文;在国外五大检索刊源上发表或被非区域性、非两国间组织的国际学术会议收录论文集的论文; 二等:在国内公开发行的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被国内一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集的论文;在区域性、两国间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发表并被收录论文集的论文。其它
1.
本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
本办法由抚顺石油学院科研处负责解释。抚顺石油学院
1999
年4月15日